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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如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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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获大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台胞:证书对我们很重要

4月11日,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部分台湾居民合照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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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1日,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丁露为台胞许明义(右)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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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厦门4月12日电(记者 许雪毅)台胞邱冠魁和许明义递给记者的名片显然是最新版本的,上面分别印着“2008大陆台籍律师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和“国家司法考试及格”。 
    措辞虽然不同,传达的信息是一样的:他们是2008年首次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台湾居民。11日,邱冠魁、许明义和其他35名台湾居民首次获得了大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在邱冠魁的名片上,他标注了这次考试带给他的新发展——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得知考试合格后,我找到了这家事务所准备开始实习,我在苏州买了房,现在女儿在苏州大学读法律,在台湾的二儿子也有兴趣考取大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久后他们可能和我太太一起落户苏州,我今后的人生大概都会在大陆度过。”邱冠魁说。 
    55岁的邱冠魁出生于台湾桃园,1976年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专业,之后在台湾的企业从事财务危机处理、房地产开发咨询工作等。“涉及公司投资、管理和进出货等其他业务纠纷的法律问题是我关注的重点”。 
    邱冠魁告诉记者,作为台籍律师,他们首先考虑为台商服务,但并不限于此。“以前大陆的台商很多做外贸,金融危机后他们希望抓住大陆扩内需的机会发展对内贸易;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两岸双向投资不断发展,为大陆同胞和企业服务也是我们的契机”。 
    36岁的许明义同样毕业于台湾大学,也在台湾有丰富的法律从业经历。虽然不像邱冠魁那样急着在大陆进行法律实习和就业,但许明义同样十分看重大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拿到证书不一定意味着工作变动、收入增加等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大陆开放台胞参加法律资格考试以后,很多台湾律师对大陆的市场产生了心理预期。相信前来考试的台湾居民会越来越多。”许明义说。 
    “目前,台湾有职业证书的律师以每年五六百人的速度递增,市场已经趋于饱和。”许明义说,“1998年我拿到台湾律师职业资格证书,当时的起薪是三四万新台币,而现在年轻律师的起薪只有2万多新台币,这很能说明问题。” 
    另一方面,在许明义看来,当前尤其是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考取大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仅是个人能力的证明,更是加强竞争力的必需,意味着广阔的就业前景。 
    “法律作为服务业,很大部分是为经济提供服务。”许明义说,“两岸地理这么近,产业分工这么密切,台湾的制造业不在大陆设厂的几乎没有。我长期关注大陆的经济和法制发展,投资贸易、知识产权、税务等方面的法律工作是我们能着力的地方。” 
    在大陆的台湾学生洪绍荣、高子涵、李天甲是此次考取证件的另一个典型群体:洪绍荣在台湾东吴大学获得民商法专业硕士后,目前在中国政法大学读博士,并已进入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两岸法律服务中心工作;24岁的高子涵2008年从北京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后,目前在昆山一家贸易公司工作;广州中山大学二年级研究生李天甲告诉记者,未来他也倾向在大陆就业。
    “现在台商在大陆的投资从沿海地区拓展到中西部地区,两岸的经济发展还在不断推进中,我们的机会会更多。”高子涵说。 
    目前,台籍律师在大陆能从事非讼业务,以及担任涉台婚姻、继承等诉讼代理人。对此,一些台湾律师希望未来在大陆的业务范围能进一步拓展。 
    对此,此次拿到证书的台湾知名人士谢启大认为,大陆目前开放台胞参加有关职业资格考试的力度十分大,很多事情不需要台胞说已经考虑在前,相信未来会进一步完善。 

该帖子在 2010-03-08 22:29:49 编辑过

  离 线  2010-3-8 22: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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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名台湾居民首次获得大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新华网厦门4月11日电(记者许雪毅 林凯)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11日在厦门举行仪式,为在2008年首次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37名台湾居民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在颁证仪式上,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负责人、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丁露宣读了司法部授予资格的通知,并为被授予资格人员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法规局副局长张万明致词祝贺。台湾居民洪绍荣先生代表被授予资格人员发言,认为允许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为两岸架起了法律交流与沟通的一座新平台。
    2008年6月,司法部发布施行了《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当年,居住在大陆各地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818名台湾居民踊跃报名参加司法考试,有658人在全国各地考区参加了考试,有37人取得360分以上合格成绩,通过率为5.6%。大陆各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规范工作程序、加强技术保障、强化服务管理,千方百计为台湾考生解决报考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受到台湾考生的普遍好评。
    据悉,司法部发布的《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已经于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该办法为具有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作出了具体规定。

该帖子在 2010-03-08 22:30:50 编辑过

  离 线  2010-3-8 22: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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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时评:抓住两岸服务业合作新浪潮为台胞搭建更广阔舞台

  新华社记者 许雪毅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11日在厦门举行仪式,为在2008年首次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37名台湾居民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这是大陆方面在新形势下,兑现“凡是对台湾同胞有利的事情,凡是对维护台海和平有利的事情,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做好”这一庄严承诺的重要举措。可以说,两岸服务业合作的新浪潮,事实上已为广大台胞搭建了一个更广阔的舞台。 
    目前,在台商制造业投资日趋成熟的基础上,服务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及工商服务等领域日益成为台胞在大陆新的热门投资领域。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前来大陆考取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律师等职业资格证书的台胞越来越多。 
    这一方面缓解了岛内趋于饱和的律师、理财规划师等就业市场的压力;另一方面,随着两岸关系的良好发展和两岸“三通”的基本实现,大陆已日益成为台胞创业及生活的新天地。 
    正如此次获取证书的台湾律师苏慧伦所说:“考试和获得证书只是一个开始,未来希望两岸律师互相配合,服务两岸企业,放眼国际,携手做得更好。” 
    大陆持续不断的努力深受台胞好评。比如在涉台法律方面,大陆出台了一系列举措:2007年增加仲裁委员会聘请台湾地区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2008年,公布了《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及时出台了《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今年3月,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认真总结本地涉台审判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率先组建“涉台案件审判庭”。 
    目前大陆有关方面正就两岸司法联系与协作等议题进行商谈准备。接下来,大陆还将围绕进一步便利台湾考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推动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等事项进行深入研究,适时出台相关措施。 
    台胞们对此充分肯定。他们认为,虽然具体运作有待进一步完善,但目前大陆对台胞投资和就业的开放力度已经相当大,很多地方无需台胞提醒已经考虑在先,其中所体现的善意和诚意弥足珍贵,是两岸关系进一步发展的不竭源泉。 
    “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希望通过两岸各界的交流与合作,为两岸同胞提供更全面的服务,积极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等各领域的交流,不断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局面。

该帖子在 2010-03-08 22:31:17 编辑过

  离 线  2010-3-8 22: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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