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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龙头企业职称申报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闽人社文〔2017〕334号    

 

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坚持以用为本人才工作理念,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人员职称评价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6〕1号)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支持龙头企业人才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27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龙头企业职称申报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我省行业影响力大、工业产值高,专业技术人员密集,人力资源管理规范的13家龙头企业(名单见附件)。

 

二、试点内容

    1、简化申报流程。各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直接向试点单位寄送评审通知,试点单位可参照省管企业,直接向各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提交申报高级职称材料;中初级仍按原有管理模式由设区市及县(市区)进行管理。

    2、拓宽继续教育学时登记验证范围。试点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试点单位组织开展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继续教育实践活动、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形式的继续教育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3、方便流动申报人员。档案不在企业所在地,但在试点单位工作满一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所在企业申报评审职称。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龙头企业职称申报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对探索职称工作服务企业、服务发展、改进我省职称管理服务方式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龙头企业职称申报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2、重点指导服务。各地区、各部门要明确职责任务、强化工作落实,强化沟通、靠前指导、主动服务,以人才评价为抓手,以职称评审为导向,全力打造龙头企业人才高地,鼓励各设区市在试点工作开展较好的龙头企业中设立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开展初、中级职称评审,为加强龙头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引领龙头企业实现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推进企业发展等方面提供优质人力资源服务和保障。

    3、务求工作实效。各地区、各部门要着眼全省,顾全大局,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把试点工作当做职称制度改革创新的“试验田”,下大力气破解制约龙头企业人才队伍发展的难题,进一步创新观念、开拓思路、精准发力、提供优质服务,切实做到省市县协调一致,各部门通力协作,政府、企业共同努力,试点时间初定1年,期满视情况总结完善,力争走出新路子,创造新经验。

 

附件:龙头企业职称申报改革试点名单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1月30日

 

附件

龙头企业职称申报改革试点名单

 

福州市: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市: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三达膜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漳州市: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泉州市:九牧集团有限公司

莆田市:云度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三明市:福建三农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南平市: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圣农实业有限公司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龙岩市: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宁德市: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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