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
(第1号)
现将第一次全国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2009年2月3日至2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注册和报名。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将于2009年3月14日、15日在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苏州、烟台、温州、泉州、拉萨等40个城市同时举行。
三、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截止日年满 18周岁;
(二)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的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凭;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证券市场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基金。单科考试时间为 120分钟。
考生可根据需要选择参考科目。
五、考试大纲和教材
六、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按照要求报名。
报名费每单科人民币 70元,缴付方式、收据、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请仔细阅读协会网站报名须知。
七、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
八、其他说明
考试详细时间、考场详细地点将在准考证中明示。
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成绩合格证书,考试成绩长年有效。
通过基础科目及任意一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即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符合《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从业人员,可通过所在公司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执业证书。
咨询电话:021-61651128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业协会
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2009年度证券经纪人专项考试公告
(第1号)
根据我会考试工作的整体安排,我们定于2009年3月举行第一次证券经纪人专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内容
考试设《证券市场基础》和《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两个科目。考试大纲、考试教材均使用2008年版。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3月14、15日。
三、考试报名
本次考试面向各证券公司现有证券经纪人及营销人员,以各证券公司为单位统一进行报名并缴费。各单位可于2009年2月3日至12日登录我会网站按照要求报名。
报考条件如下:
1、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
2、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的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凭;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考试地点
本次考试将在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苏州、烟台、温州、泉州、拉萨等40个城市同时举行。考生可选择以上任一个城市参加考试。
五、考试形式及合格线
考试采取闭卷机考形式,题目均为客观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总分为100分,考试合格线为60分。
六、考试费用
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次70元。
七、其他说明
1、考试成绩长期有效。
2、已通过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科目的,豁免《证券市场基础》科目考试;已通过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交易》科目的,豁免《证券经纪业务营销》科目考试。
3、证券公司现有尚未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的员工参加证券经纪人专项考试合格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但仅通过证券经纪人专项考试的员工,不得从事除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以外的业务活动。
咨询电话:021-61651128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业协会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2009年度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考试公告
(第1号)
受中国证监会委托,我会定于2009年3月在北京举行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9年3月14日上午9:00至12:00。
二、考试报名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者通过所在证券公司统一报名:
1、已通过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或已取得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报名方式
由证券公司统一通过协会网站报名。各证券公司可于2009年2月4日至12日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
www.sac.net.cn)“考试报名”栏目,按照报名须知与提示报名,并在2月16日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报名表(以发出时间为准)邮寄至中国证券业协会执业标准工作委员会。
邮寄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2层;邮编:100140。
四、报名费
考试报名费为500元/人。各证券公司应于2月12日前通过邮局(以汇款邮戳时间为准)将考试报名费统一汇至缴款专用地址。具体缴付方式见协会网站报名须知。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 180分钟。题型为客观题。考题总分为100分,考试合格线为60分。
六、考试内容
考试在原有《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考试大纲》(见协会网站“通知公告”栏目)的基础上增加《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和《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暂行规定》相关内容。指定参考书目增加《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释义》(法律出版社)。
七、考试成绩有效期
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三年。
八、考试咨询电话
010-66575956
中国证券业协会
二○○九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