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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6年第二次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外国专家局定于2006年7月举行2006年第二次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1、执行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批、审核类出国培训项目单位的出国培训备选人员以及拟从国家外国专家局渠道选派出国培训的人员。根据外专发[1999]154号文件规定,45岁(含45岁)以下短期出国培训人员必须参加BFT初级考试,中、长期出国培训人员必须参加BFT中、高级考试。
    2、以下对象也可报名参加考试:(1)评定职称,需外语成绩的人员;(2)通过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希望取得BFT证书的人员;(3)参加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FECT)合格,希望取得BFT证书的人员;(4)参加国家审计英语考试(AET)合格,希望取得BFT证书的人员。(5)申请到荷兰社会科学研究院(ITC)学习,需通过BFT高级考试的人员;(6)其他希望检测外语水平的人员。
二、考试语种和科目
    考试语种为英语,包括听力、笔试和口试三个科目。考试对象第2点中的(2)、(4)类人员可只参加听力和口语考试;考试对象中第2点中的(3)类人员可只参加口试。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日期定于2006年7月15日(星期六)。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如下:
    科目 听力    笔试 口试
    时间 9:00—9:30 9:30—11:00  13:00--
    考试地点:福建工程学院浦东校区成人教育学院(福州市福马路,邮编:350014),联系人:魏明,
    电话:0591-83963332 传真:0591-83960011
四、考试级别和报名办法
    考试分中高级和初级两种。
    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填写《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报名表》(式样见附件),并于2006年6月23日前将报名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寄至考试地点报名。
    考生报名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二张(照片背后注明姓名和单位),并交相关费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每位考生须交纳报名费、考务费200元。
    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2006年7月15日到指定考点报到,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经本单位同意参加考试的考生,其报名费、考务费、旅差费由所在单位报销。已报名但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不退还相关费用。
六、我厅联系人:邱屏  电话:0591-87821722,传真:0591-87833900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省政府大院8号楼514室 邮编350003


附件: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报名表


                                                 福建省人事厅办公室 


                                              二OO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引智  出国培训  考试  通知
  抄送:福建工程学院
福建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6年4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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