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福建省新增教师编制公开招聘考试的公告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事厅
关于2009年福建省新增教师编制公开招聘考试的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事厅《关于统一组织我省新增教师编制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09〕49号)精神,现就2009年我省新增教师编制公开招聘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8月7日~16日。
2.报名地点:拟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位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2份(须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报名登记表》可从福建教育信息网(
www.fjedu.gov.cn)“下载中心”下载或到报名地点领取。
(2)报考者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报到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
5.准考证领取:报考者须于8月24日~26日,到报考岗位所在设区市自考办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等。
专业知识考试主要内容: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和教材教法等。
2.笔试时间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8月27日上午9:00~11:00。
专业知识考试:8月27日下午3:00~5:00。
3.笔试地点
笔试考场设在各设区市政府所在地。报考有关县(市、区)岗位的考生,统一在该县(市、区)所属设区市考场进行笔试。
4.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
(二)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区)教育局通知考生本人。
三、其他事项
1.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笔试不向考生收取报名和笔试费用。
3.有关考试的政策、考务咨询和监督,可拨打咨询或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091282 87091281
省自考办考务科0591-87665928 87665932
监督电话:省监察厅驻省教育厅监察室:0591-87853491
省监察厅驻省人事厅监察室:0591-87846080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事厅
二〇〇九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