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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银监局2006年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简称“福建银监局”)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派出机构,负责监督管理福建境内(不含厦门,下同)的政策性银行、中外资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事业单位性质。福建银监局在福建省内泉州、三明、宁德等7个市设立银监分局,分别负责所在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

二、招考对象
    2006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考人数和条件
    (一)招考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国银监会人事部批准,福建银监局系统2006年度拟招聘工作人员7名,其中:泉州银监分局计算机1名,漳州银监分局金融或国际金融1名、统计1名,三明银监分局金融或国际金融1名,南平银监分局金融或国际金融1名,龙岩银监分局经济法或国际经济法1名,宁德银监分局财务会计1名。(以上招考专业均不包括含相关专业)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志愿为银行业监管服务。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规记录。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应届毕业生:全国重点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详见招考职位表)
    6、留学人员学历首先要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同时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由福建银监局人事处统一负责。招考公告通过海峡人才网www.hxrc.com公开发布。
    (一)报名方式:下载报名表及准考证,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表(Excel文件)。报考信息表(Excel文件)、1寸正面免冠彩照、5寸生活彩照电子文件须在2006年2月1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至:fjcbrc@126.com 邮件及所带附件(报考信息表)必须以报考人员真实姓名为主题和文件名。
    (二)报名时间: 2006年2月6日至2月13日。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考单位中的一个招考专业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所报考的专业必须与学历、学位证的专业相一致,也应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及结果查询
    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考试录用暂行办法》规定,录用管理机构根据录用计划和职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仍通过上述网站公布,查询时间:2006年2月14日至15日。

五、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自行填写并打印并贴上一寸彩色证件照),于2006年2月16日至17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4:30)到福建银监局办理准考证编号(具体地点见电梯口通知),同时办理相关手续(参照国家机关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收费标准,每位报考人员须交考务费80元)。地址:福州市国货西路135号,邮编:350004,电话:0591—83287350、83289771。

六、考试考核
    本次招考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录用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 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采用标准化试卷和闭卷方式进行,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不指定复习资料。
    公共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其中英语占20%。
    专业科目:分为金融综合、计算机。
    笔试结束后,根据录用计划,按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总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数和人员名单,成绩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06年2月18日,上午9:00至11:00考公共科目,下午1:30至3:30考专业科目。2月18日傍晚公布笔试成绩(在本办公大楼一层张贴),并确定面试人选,同时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以及自我情绪控制和举止仪表等。面试评委由本局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组成,分若干个面试组,每组由7人组成。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
    面试时间:2006年2月19日上午8:00至12:00。
    (三)考核、体检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敬业精神、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体检标准参照2005年秋季《福建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四)注意事项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
    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福州市区,具体考场在准考证编号时另行通知。

七、录用
    1、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综合情况,经我局党委集体研究,择优录取。
    2、报考人员一经录用,即签订录用协议,享受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相应的工资、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
    3、新录用的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本招考公告由福建银监局负责解释。

附件:1、福建银监局系统2006年招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2、福建银监局系统2006年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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