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事厅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
关于做好2009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闽人办〔2009〕63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新闻出版局(文化与出版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09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 2008 〕 75 号)精神,为做好 2009 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2009 年度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在 10 月 18 日 举行 。 请各地按《 2009 年度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工作计划》认真做好报 名组织、资格初审工作。
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定于 6 月 20 日 至 30 日。请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人事考试网(网址 WWW.FJPTA.COM )进行网上统一报名。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费[ 2009 ] 29 号函核定的考试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费。
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使用本人或借用他人的建设银行储蓄卡或招商银行储蓄卡进行网上缴费。每张储蓄卡可供多人代缴费。
凡对使用建设银行储蓄卡或招商银行储蓄卡进行网上缴费操作有疑难的考生,可在报名现场审核时间内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电教室,由专人负责指导进行网上缴费操作。
部分未开通建设银行储蓄卡或招商银行储蓄卡,缴费确有困难的考生,省人事考试中心在报名现场审核时间内使用 POS 机刷卡缴费。
在福建省人事考试网(网址 WWW.FJPTA.COM )首页设有《网 上报名疑难问题解答专栏》,进行网上缴费指导。
新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用 A4 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右下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于 7 月 1 日 至 2 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1 、单位介绍信或直接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盖章。
2 、有关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三、 报考条件
(一)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
1 、取得初级资格,作为从事出版专业岗位工作的上岗证,可以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助理编辑 ( 助理技术编辑或二级校对 ) 职务。
2 、取得中级资格,作为出版专业某些关键岗位工作的必备条件,可以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编辑 ( 技术编辑或一级校对 ) 职务。
(二)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三)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向社会开放,凡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
(四)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 ( 如学生证等 ) 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可报考初级资格。
(五)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等出版单位中从事编辑、出版、校对、发行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各级出版行政管理机关的公务员,从事地方志和内部资料编辑出版的专业人员,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条件(二)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 5 年。
2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 4 年。
3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 2 年。
4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 1 年。
5 、取得博士学位。
6 、 2001 年 8 月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 4 年。
7 、 2001 年 8 月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 1 年。
(六) 2002 年 6 月底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 根据闽新出职改 [2005]1 号文规定,从 2006 年度开始,申报出版专业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取得出版专业中级职业资格。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报名的组织和发动工作,并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
五、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 PTMIS 》进行管理,考试信息代码不变。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各 科目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
六 、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 2B 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务部门发放、回收。
七、 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征订,考生可在报考时订购。
福建省人事厅办公室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二OO 九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