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简章
一、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07年1月8日至12日集中组织报名,集中组织报名结束后,省直报名点于每周四上午半天补报名,截止到2月2日上午。各地补报名时间由各地自行确定。
2、领取准考证时间:报名时,省直报名点委托福州市鼓楼区邮政局在现场办理准考证邮寄手续,未办理准考证邮寄手续的,请于2007年3月中旬(双休日除外)起,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报名点凭报名受理单领取准考证。
各地领取准考证时间由各地自行安排。
3、考试时间和科目:
2007年4月14日至15日
4月14日(星期六)
上午8:30-11:30 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2:00- 5:00 投资建设项目决策
4月15日(星期日)
上午8:30-11:30 投资建设项目组织
下午2:00- 5:00 投资建设项目实施
4、成绩公布时间:2007年6月下旬,考生可通过信息台9616893733查询或省人事考试中心网址(
WWW.FJPTA.COM)下载成绩单。
5、领取资格证书时间:2007年7月下旬起,每周星期一、三上午办理领证事宜。各地办理领证事宜,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
二、报名地点
省直及中直在榕单位报考人员在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报名地点设在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十三层大厅。各地报名地点由各地自行确定。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应携带单位介绍信(须注明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身份证、毕业证书、有关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均需原件),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一张。
2、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原件、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一张。
3、认真填涂申报表和信息卡,有关填涂方法见本手册《填表、涂卡说明》。
4、考试报名费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四、考试级别和科目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级别考四科者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
2、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为《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投资建设项目实施》。
五、考试地点
我省2007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点设在福州,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10年。
2、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8年。
3、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硕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5年。
4、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博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3年。
5、取得非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全国投资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
七、考生须知
1、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共4科,其中《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决策》2个科目为客观题,直接在答题卡上作答。《投资建设项目组织》、《投资建设项目实施》2个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实行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的科目,请注意以下事项:
(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
(2)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作答。
(3)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
3、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八、考试用书
2007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用书可向各报名点征订,具体详见征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