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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上半年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闽劳鉴〔2010〕19号

 

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考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50号文)和我省《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闽劳鉴[2010]8号)文件精神,为保证今年上半年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就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考场及考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0上半年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务工作安排
    (一)考试时间:2010年5月22日-23日。
      理论: 8:30-10:00; 技能:10:30-12:30;
      涉外英语、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二级综合评审:14:00-15:30。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综合评审:14:00-17:00。
    (二)考试的职业:
    1、2010年5月22日:秘书(含涉外秘书)、理财规划师、公关员、营销员、心理咨询师,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指导员、物业管理人员。
    2、2010年5月23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项目管理师、企业培训师。
    (三)考试方式:理论和技能采取闭卷笔试方式(使用智能化考试除外),每人一张桌子,对号入座。理论试卷采用答题卡(使用说明见附件3)。
    物业管理人员(三级、四级)、秘书技能部分放录像,涉外英语采用光盘播放,音频格式为wav。
项目管理师、福州市区秘书(含涉外秘书)采用智能化考试。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考生资格核查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对各考室的考生报名资格、考号等进行认真复核和检查,做到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三符合”,杜绝替考等舞弊现象。
    (二)严格考场纪律。要严格按照考务管理规定中的要求,加强考场纪律管理。 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各考场的督导员,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派遣(带卷)。各考室均安排2名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委托各考场指定,统一佩带由省中心统一印制的监考员胸牌。考场的布置均由各考场办理。

    三、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一)加强统考试卷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按照《关于加强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保密工作的通知》(劳社鉴发[2008]7号)文件精神,加强对试卷传递分发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全国统一鉴定试卷安全。
    (二)试卷的分送交接必须认真执行有关试卷管理制度,为确保试卷安全,各市中心在收到省中心派出督导员送到试卷后,应派专人负责交接保管,考试当天才能派送到考点。考试结束后各考点应将试卷以考室为单位按要求装订封袋,每考场打包后由省中心派出的质量督考员负责带回,并组织专家统一阅卷。

    四、做好质量督考和举报查处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派遣质量督导人员,做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质量督考工作。要加强对监考人员的管理,做好考场监督检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会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考试全过程进行巡视督导。派出的督导员必须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规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一律佩戴省中心统一印制的质量督导员胸卡。一旦发现违纪行为,要按权限及时处理逐级上报,并做好记录。遇重大事情,即刻上报省中心。
    省中心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各考场负责人必须到位,保证通讯畅通,省中心安排现场值班,智能化考试平台负责人:陈捷;命题值班人员:李红真,电话:0591-87531414;考务值班人员:张敬福,张炜,值班电话:0591—87527925。总负责:叶敏速。

    六、各考点应将考场分布、考室等情况,转抄公布室外,供考生查找。 

    七、对违反《全国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必要时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此次全国统考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鉴定中心将向全国派出七组现场督考组,派住我省的现场督导人员为:桑桂玉、徐楠楠、刘金发,请各考点严格按照《全国统一鉴定现场督考评估表》的要求安排考场。
    省厅派往各考点的巡视员:钟维平、陈翔,陈群林、孙荣强、陈维娜、张自强、叶敏速、吕伟光、杨鲁松、陈燕。
    派往各考点质量督导员如下:
    福建农林大学考点:陈捷、周华、林伟、翁玉渭
    福建师大福清分校考点:陈梅、吴碧娇
    厦门市区考点:黄东榕、魏丽英、江丽钦、郑杏仙
    宁德市区考点:吕良良、杨成殷
    莆田市区考点:王瑞亮、王永、彭晓欢
    泉州市区考点:王新雨、郑姿春、陈云珠
    漳州市区考点:孙力础、陈亨梅、刘军、唐晓霞
    龙岩市区考点:陈国新、陈满英、陈少秋
    三明市区考点:叶树勋、马光凯、黄智恒
    南平市区考点:陈剑辉、蔡芳、林颖
    清流监狱考点(心理咨询师):林恺、林杰、陈少英
    泉州监狱考点(心理咨询师):郑姿春
    强制戒毒所考点(心理咨询师):林强、林然
    福州女子监狱考点(心理咨询师):陈洪、林奋强
    武警边防总队考点(心理咨询师):俞佩祥、林燕
    仓山监狱考点(心理咨询师):林宗萍、叶晶
    永安监狱考点(心理咨询师):杨云飞、郭涧涧
    福州劳教所考点(心理咨询师):林韧、陈铭
    厦门劳教所考点(心理咨询师):江丽钦
    省厅技校考点(职业指导员):许心颖、林姜
    厦门技师学院考点(职业指导员):魏丽英
    武夷山师专考点:范鸿飞、李桂香
  

                            二o一o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人力资源统一鉴定 通知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0年5月17日印发

 

附件1

考生须知

 

    1、考生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室,凭准考证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查验。
    2、考生进入考室,只准携带与考试有关的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擦、圆规、尺子等;不得将任何书籍、报纸、稿纸、电子记事本、手机、传呼、提包带入考室。若带到考室,应自觉交监考员暂予保管。
    3、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室;开考30分钟后方准交卷退出考场。
    4、考生填写答题卡考生信息部分必须用蓝、黑钢笔或蓝黑圆珠笔,字迹要清楚、端正,填写答题卡答题部分必须用2b铅笔按要求涂深。
    5、考生不得向监考员询问试题的任何内容。如试卷字迹不清,可举手向监考员询问。
    6、考生在考室内必须保持安静,独立思考,独立完成答案,不得吸烟,不准交头结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交卷后不得在考室附近逗留或谈论。违规经两次警告取消考试资格。
    7、考生除在试卷密封线内填写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码外,不得在卷面作其他任何表明自己身份的记号。
    8、考试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依次退出考室,任何人不准将试题、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室。

 

附件3

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答题卡使用说明(统考)

 

    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化考试使用答题卡进行答卷。答题卡使用不规范或填涂错误都会直接影响考生的成绩,每个考生必须严格按本使用说明的有关规定认真、准确地进行答题卡的填涂。
    (一)填涂工具
    1、钢笔或圆珠笔。
    2、2b铅笔(自带橡皮擦)。
  (二)填涂方法
    1、考生拿到答题卡后,先用钢笔或圆珠笔在基本信息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鉴定地点、所在单位、姓名、报考职业、报考等级处填写汉字;在准考证号码及科目的空格处填写数字。
    2、在准考证号码及科目栏中,用2b铅笔将相对应的数字涂黑。
    3、在答题区答题时将正确答案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中相应题号下的字母涂黑。判断题如是正确的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中相应题号下填涂“a”, 如是错误的在答题卡中相应题号下填涂“b”。
    4、黑度以把填涂框中的数字或字母盖住为准。
    (三)填涂注意事项
    1、考生拿到答题卡后,要认真检查答题卡有无破损或污迹,若有应立即提出更换。
    2、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的准考证号码应与本人准考证上的号码完全一致,确保准确无误。
    3、科目部分填涂鉴定科目代码,科目代码从试卷说明部分查找。
    4、考生应看清答题卡上的题号排列顺序后再填涂选项,不要错位也不要多涂或漏涂。
    5、填涂过程中,不要卷折、弄脏、弄皱答题卡,保持答题卡的干净、平整。对于涂错的信息点,必须用橡皮擦擦干净后再重新填涂。
    6、考生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卷上作答无效,请保持试卷卷面的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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