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文〔2018〕324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研究,现将省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如下:
一、唐登杰省长: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
二、张志南常务副省长: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财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统计、医保、数字福建建设等工作。
分管省发改委(含省粮储局、省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省经济信息中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铁办)、科技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应急厅、统计局、医保局,省数字办(省大数据局)。
联系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省科协,省税务局、福建海事局、省地震局、省通信管理局、省专用通信局、省邮政管理局、民航福建监管局、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中科院福建物构所、财政部驻福建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公司福州铁路办事处。
三、杨贤金副省长:负责教育、文化旅游(文物)、卫生健康、广播电视、体育、政府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分管省教育厅(含省教育考试院)、文旅厅(含省文物局、福建中国闽台缘博物馆)、卫健委(含省疾控中心)、广电局、体育局,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社科院、省广播影视集团。
联系省档案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省电影局、省政府新闻办,省精神文明办,省委党校,省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团省委、省社科联、省计生协会、省文联、省中华职教社、省红十字会、省文史馆,福建日报社(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大学、华侨大学及省属各高校。
四、李德金副省长:负责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防汛抗旱、林业、海洋与渔业、人防等工作。
分管省自然资源厅(含省地矿局、省煤田地质局、省测绘地信局)、住建厅、水利厅(含省移民开发局)、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林业局、海洋渔业局(含省海洋渔业执法总队)、人防办(省民防局),省农科院、省供销社。
联系省气象局、省烟草专卖局、国家林草局驻福州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
五、田湘利副省长:负责公安、司法(监狱管理)、信访等工作。
分管省公安厅(省打私办)、司法厅(含省监狱管理局),省政府信访局。
联系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国家安全厅。
六、郑新聪副省长:负责工业与信息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退役军人事务、国资等工作。
分管省工信厅(省无线电办)、人社厅(含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商务厅(省口岸办)、退役军人厅(省双拥办)、国资委,省节能监察中心,省属企业(不含省属金融、文化企业)。
联系省公务员局,省总工会、省工商联,贸促会福建省委员会,福州海关、厦门海关、商务部驻福州特派员办事处,在闽中央企业,驻闽部队、武警福建省总队。
七、郑建闽副省长:负责民族与宗教事务、民政、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对口支援、残疾人事业等工作。
分管省民族宗教厅、民政厅(省老区办)、市场监管局(含省知识产权局、省药监局)。
联系省残疾人联合会,各民主党派福建省委员会。
八、郭宁宁副省长:负责外事、金融、发展研究、妇女儿童等工作。
分管省外办、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联系省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省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省政府侨务办公室,省妇女联合会、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省台湾同胞联谊会、省金门同胞联谊会,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福建证监局,在闽金融机构。
九、黄新銮秘书长:负责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分管省政府办公厅。协助省长联系审计、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联系省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省国家保密局)、机要局(省密码管理局)。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