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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福建省2006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办法,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即予办理毕业证书。根据国务院国发(1988)15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获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按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一、开考专业、考试课程和时间:2006年7月份的自学考试只开设公共课、共同课和部分专业的课程(详见附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5月10日-6月5日。不接纳函报。报名地点:所有报考考生均上福建自考网报名,网址:http://www.fjzk.com.cn

   三、报考对象和考试地点:

   1、报考对象:凡已办理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在籍考生)均可报名参加7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原则上,7月份不接收新生报考。

   2、考试地点: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各县区不设考点。

   四、报考者应交纳的报名费、考务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2004]费273号文及省自考办闽教考办[2004]169号文规定:

   1、除下列委托开考的专业外,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均按每生每门课程40元交纳考试报名费。

   2、本科段:公安管理、律师、计算机网络、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计算机信息管理、律师共6个委托开考专业。这些专业的考生不论是直接还是由部门统一向基层自考办报名,均按每生每门课程50元标准收取考试报名费。

   五、2006年4月份的考试成绩查询方式,全省统一为:

  网络查询:www.fjzk.com.cn

  电话查询:9616893568或移动手机发短信ZK到08315查询。

  手机查询:短信预定发ZK;点播发CJ准考证号均发送至:09520(移动),8520(联通);9177(小灵通)。

   六、福建省自学考试举报电话:0591-87557205 福建省自考网址:www.fjzk.com.cn


跨省转考考生注意
根据国家考委2006年3号文件规定跨省转考考生应当在转入省取得专科不少5门、本科不少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转入省申请办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院校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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