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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2017年福建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2017年福建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程序

    考生可通过电脑和手机客户端进行报名,电脑客户端可登录海峡旅游人才网(www.510hr.com)“导游天地—导游资格”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手机客户端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海峡旅游人才”,进入“导游领队—导游资格”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和网上交费三个环节。

    (一)网上报名

    考生应于2017年6月19日9:00至7月31日17:00期间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

    (二)网上资格审核

    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需于2017年8月31日前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各设区市旅发委(旅游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发局导考办于2017年6月19日9:00至8月31日17:00日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完成后,考生相关信息不能变更。

    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学历证明照片(在校生由所在学校提供在读证明)。

    (2)身份证件照片。

    (3)健康证明(健康证或体检报告)照片。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不要求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提供健康证明。

    (4)已经取得中文导游资格证书,报考外语语种的加试考生,需提交原导游资格证书照片。

    (5)为适应人才流动的新形势,酌情允许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导考办报名时,应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信和考核意见;在非户口所在地无工作单位者,应提交暂住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

    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成绩。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违规作弊处理办法》规定予以处理。

    (三)网上交费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8日17:00。交费完成后,费用不予退还。

    考生自2017年11月10日9:00起至考试前可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试由笔试与现场考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一、二、三、四)。现场考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

    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总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科目五考试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已经发布,可从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2017年11月18日

科目一、科目二

9:00-10:30

科目三、科目四

10:30-12:00

    (二)笔试考点设置

    全省设10个笔试考点: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平潭,考生报考时请选择所要报考的考点进行报名。

    (三)现场考试

    科目五现场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各设区市旅发委(旅游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发局安排确定,科目五考试应于2017年12月11日前完成,并将各地现场考试成绩加盖公章后报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导考委,电子文档发送至751397203@qq.com

    1.满分100分,考试内容按《现场考试评分表》的各项内容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模拟景点讲解:考生在指定的全省13个景区(福州三坊七巷或马尾船政文化、厦门鼓浪屿、漳州南靖土楼、泉州清源山、莆田湄洲妈祖祖庙、三明泰宁大金湖、龙岩古田会议会址或永定土楼、南平武夷山、宁德白水洋或太姥山、平潭石牌洋)中抽取2个景区,并从2个景区中任选一个景点进行模拟讲解,不得更换。抽签在考前15分钟进行。考试内容可参考《福建省主要景区景点导游词》。

    (2)知识问答:主要包括综合知识、导游规范、应变能力三个方面内容。考试内容以《导游服务能力》为准。 

    (3)语言与仪态: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能力、仪容、仪表、仪态及其运用等。

    2.各设区市旅发委(旅游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发局导考办在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导考委的具体指导下,负责辖区内中文考生的现场考试工作。评分标准由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导考委制定,各设区市旅发委(旅游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发局导考办在组织现场考试时,须从经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导考委培训的人员中聘请现场考试考评员,现场考试每组考评员不得少于3人。

    3.全省报考外语类考生现场考试设福州和厦门两个考点。福州、三明、莆田、南平、宁德、平潭等设区市外语类考生现场考试集中在福州考点进行;厦门、漳州、泉州、龙岩等设区市外语类考生现场考试集中在厦门考点进行。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进行现场考试。

    4.已经取得中文导游资格证书,需要转换外语语种的考生,只须参加科目五的考试。

 

五、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费〔2017〕129号文规定,2017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费每人348元(加试考生每人148元)。

 

六、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笔试机考科目评卷由计算机系统完成,现场考试评分由现场考试评委完成。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划定分数线,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的为合格。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考试结果经国家旅游局审查后公布。2018年1月31日9:00起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七、成绩复核

    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核查后结果为最终结果。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八、证书核发

    对考试结果合格的考生,国家旅游局委托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颁发“导游资格证书”。

 

九、其他事项

    (一)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报考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2018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结果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

 

十、培训、教材及考务

    坚持“培训自愿”及“培训和考试分开”的原则。各设区市旅发委(旅游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发局不能直接承担导游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工作,但要选择和委托有良好教学条件和师资力量的旅游院校或培训机构承担考前培训任务。承担导游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单位不得承担导游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及现场考试工作。

    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更多信息请登录海峡旅游人才网(www.510hr.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海峡旅游人才”查询。

    2017年导游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导考委负责,福建海峡旅游人才发展中心组织实施。 

 

十一、联系方式

    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导游人员考评委员会

    联系人:邓娉婷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671983  

    技术支持:叶烽  电话:0591-83370069-806

    QQ:19519030

    报名系统客服电话号码:021-61948895

    

                                                                       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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