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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各设区市导考办向省导考办报名截止2008年9月12日。

    报名工作由各设区市旅游局导考办组织进行。报名截至时间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适当提前,具体时间请咨询各设区市旅游局导考办。各设区市旅游局导考办联系电话为:

    福州市旅游局导考办:0591-83336644

    厦门市旅游局导考办:0592-2027589、2027608

    漳州市旅游局导考办:0596-2023939

    泉州市旅游局导考办:0595-22160303

    莆田市旅游局导考办:0594-2656768

    三明市旅游局导考办:0598-8266416

    南平市旅游局导考办:0599-8814731

    龙岩市旅游局导考办:0597-2280920

    宁德市旅游局导考办:0593-2883652

    (二)报名条件和报名程序

    1、2008年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仍然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具体报名条件为:

    (1)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得报考;

    (3)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不得报考;

    (4)应届导游专业的中专、职业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以报名,各地导考办应按要求从严掌握。

    2、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直接到所在设区市旅游局导考办报名,现已在旅行社就业的人员由旅行社统一组织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由报名人员向各设区市旅游局导考办索取(或从网上下载)并认真填写《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2)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待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审核合格,签署意见并盖章。

    (3)报名时提供学历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查验原件。

    (4)报名人员须提供区、县一级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

    (5)为适应人才流动的新形势,酌情允许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导考办报名时,应提供暂住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暂住证”,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证明信和考核意见,在非户口所在地无工作单位者不得报考。

    3、考生每人须准备3张一寸免冠、正面、红底彩照。

   

二、考试科目和内容

    (一)命题内容:限于2008年福建省旅游局导考办第三版第一次印刷发行的福建省导游人员考试辅导教材即:《导游基础知识》、《政策与法规》、《导游服务》、《中国台湾问题导游读本》和《福建省主要景区景点导游词》五本书。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导游基础知识》(含《中国台湾问题导游读本》)、《政策与法规》(含《导游服务》)、现场口试三科。其中:

    1、笔试两科:(1)《导游基础知识》(含“中国台湾知识”部分)100分(配分比例:8:2)。(2)《政策与法规》(含《导游服务》)共100分(配分比例:6:4)。

    2、现场考试一科(100分):考试内容按《现场口试评分表》的各项内容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模拟景点讲解(50%):考生在指定的全省九个景区中即福州船政文化、鼓浪屿、滨海火山国家地质公园、清源山、湄洲妈祖文化、泰宁世界地质公园、武夷山、古田会议会址、屏南白水洋,抽签决定模拟讲解的景区名称,然后自由选择该景区中的任意一个景点进行模拟讲解。抽签在考前15分钟进行。

    (2)知识问答(30%):主要包括时事与福建旅游基础知识、导游服务规范知识与导游应变能力方面的知识。考生可在对《导游服务》教材中第三、四、五、六章节内容掌握的前提下,参照省局导考办提供的《现场口试提问复习资料》进行“知识问答”的面试。

    (3)语言与仪态(20%):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能力、考生的仪容、仪表、仪态及其运用等。

    3、报考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进行现场考试,并加试口译(中译外和外译中)和外语对话。笔试科目及内容与中文类相同。

    4、按国家旅游局规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不及格者,不予补考。

    5、除现场考试外,各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福建考试培训资讯网提供信息。

    (三)考试时间

    1、笔试。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11月1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30

11月1日

(星期六)

导游基础知识

政策与法规

导游服务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评卷、发证

    (一)省旅游局导考办统一组织评卷。考生可通过“博士通”热线电话查询成绩(声讯9616893201  移动短信125903051+准考证)。

    (二)各设区市旅游局导考办须在11月30日前将考试工作小结报省旅游局导考办。省旅游局导考办在2009年1月开始核发导游资格证书。

   

四、考点设置

    为方便基层组织具体考务工作及考生就近考试的便利,2008年全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点设置原则为:考生报名人数超过100人的设区市,均可在本地区设考点,不足100人的设区市,由省旅游局导考办安排就近设区市考点进行考试。

   

五、考前培训

    考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参加考前培训。各地旅游部门和培训单位要通过高质量的培训和提供良好的培训服务,吸引和鼓励考生参加考前培训。培训时间请咨询各设区市旅游局导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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