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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各设区市导考办向省导考办报名截止2009年9月11日。

  报名工作由各设区市旅游局导考办组织进行。报名截至时间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适当提前,具体时间请咨询各设区市旅游局导考办。各设区市旅游局导考办联系电话为:

  福州市旅游局导考办:0591-83336644、87601569

  厦门市旅游局导考办:0592-5318881、2028180

  漳州市旅游局导考办:0596-2023939

  泉州市旅游局导考办:0595-22160303

  莆田市旅游局导考办:0594-2656768

  三明市旅游局导考办:0598-8266416

  南平市旅游局导考办:0599-8814731

  龙岩市旅游局导考办:0597-2280920

  宁德市旅游局导考办:0593-2883652

  (二)报名条件和报名程序

  1、2009年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仍然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具体报名条件为:

  (1)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得报考;

  (3)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不得报考;

  (4)应届导游专业的中专、职业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以报名,各地导考办应按要求从严掌握。

  2、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直接到所在设区市旅游局导考办报名,现已在旅行社就业的人员由旅行社统一组织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由报名人员向各设区市旅游局导考办索取(或从网上下载)并认真填写《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2)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待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审核合格,签署意见并盖章。

  (3)报名时提供学历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查验原件。

  (4)报名人员须提供区、县一级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

  (5)为适应人才流动的新形势,酌情允许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导考办报名时,应提供暂住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暂住证”,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证明信和考核意见,在非户口所在地无工作单位者不得报考。

  3、考生每人须准备3张一寸免冠、正面、红底彩照。

 

  二、考试科目和内容

  (一)命题内容:限于2008年福建省旅游局导考办第三版第一次印刷发行的福建省导游人员考试辅导教材即:《导游基础知识》、《政策与法规》、《导游服务》、《中国台湾问题导游读本》和《福建省主要景区景点导游词》五本书。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导游基础知识》(含《中国台湾问题导游读本》)、《政策与法规》(含《导游服务》)、现场口试三科。其中:

  1、笔试两科:(1)《导游基础知识》(含“中国台湾知识”部分)100分(配分比例:8:2)。(2)《政策与法规》(含《导游服务》)共100分(配分比例:6:4)。

  2、现场考试一科(100分):考试内容按《现场口试评分表》的各项内容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模拟景点讲解(50%):考生在指定的全省九个景区中即福州船政文化、鼓浪屿、滨海火山国家地质公园、清源山、湄洲妈祖文化、泰宁世界地质公园、武夷山、古田会议会址、屏南白水洋,抽签决定模拟讲解的景区名称,然后自由选择该景区中的任意一个景点进行模拟讲解。抽签在考前15分钟进行。

  (2)知识问答(30%):主要包括时事与福建旅游基础知识、导游服务规范知识与导游应变能力方面的知识。考生可在对《导游服务》教材中第三、四、五、六章节内容掌握的前提下,参照省局导考办提供的《现场口试提问复习资料》进行“知识问答”的面试。

  (3)语言与仪态(20%):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能力、考生的仪容、仪表、仪态及其运用等。

  3、报考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进行现场考试,并加试口译(中译外和外译中)和外语对话。笔试科目及内容与中文类相同。

  4、按国家旅游局规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不及格者,不予补考。

  5、除现场考试外,各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

  (三)考试时间

  1、笔试。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11月7日。具体安排如下:












 导游资格考试

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30

11月7日

(星期六)

导游基础知识

政策与法规

导游服务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评卷、发证

  (一)省旅游局导考办统一组织评卷。考生可通过“博士通”热线电话查询成绩(声讯9616893201  移动短信125903051+准考证)。

  (二)各设区市旅游局导考办须在11月30日前将考试工作小结报省旅游局导考办。省旅游局导考办在2010年1月开始核发导游资格证书。  

 

  四、考点设置

  为方便基层组织具体考务工作及考生就近考试的便利,2009年全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点设置原则为:考生报名人数超过100人的设区市,均可在本地区设考点,不足100人的设区市,由省旅游局导考办安排就近设区市考点进行考试。

 

  五、考前培训

  考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参加考前培训。各地旅游部门和培训单位要通过高质量的培训和提供良好的培训服务,吸引和鼓励考生参加考前培训。培训时间请咨询各设区市旅游局导考办。

 

 

2009年福建省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2009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结合我省导游队伍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2009年福建省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三年,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两年;

  2、申报前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3、初级中文导游和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需具备所报考语种大专以上学历;

  4、申报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10分的导游员,不得参加当年的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

  (二)报考办法
  1.考生需登录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开通日期为7月27日,截至时间为8月28日。
  2、6月1日至8月28日,考生到注册地设区市旅游局指定报名点或在福建旅游之窗(www.fjta.com)网站网上下载并认真填写《2009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见附件)。
  3、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出示身份证、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导游证、学历证明原件,并提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一寸红底免冠近照四张和填写好的《2009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
  4、各设区市旅游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于9月1日前将初审合格人员材料及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含电子版)集中上报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设在省旅游局人教处),报名名单需盖各设区市旅游局(导考办)公章,并有经办人员及负责人签章。
  5、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对各设区市旅游局上报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核,于9月7日前将复审合格人员材料汇总上报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
  6、经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同意后,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签发准考证,并及时发给各设区市旅游局,由各设区市旅游局负责发放给参考人员。

 

  二、组织考试
  (一)考试方式
  2009年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按照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在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上发布的《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大纲(试行)》,采取全国统一笔试方式。参考材料可使用中国旅游出版社出版的中级导游员系列丛书,包括《导游知识专题》、《汉语言文学知识》、《英语》及《日语》。

  (二)考试科目
  中文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汉语言文学知识”(包括基础知识和旅游文学知识两部分);外语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外语”;中级中文导游员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只参加“外语”科目的考试。

  (三)考试时间
  12月5日 上午9:00-11:00 导游知识专题
  12月5日 下午14:00-16:00 汉语言文学知识或外语

  (四)考试地点
考试暂设福州、厦门、南平三个考点。其他设区市的考生视报名人数,另行通知具体考点。

  (五)奖励加分及晋升

   1、根据《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参加省部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导游技能大赛获得最佳名次的导游人员,报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批准后,可晋升一级导游人员等级。一人多次获奖只能晋升一次,晋升的最高等级为高级。

  2、根据《导游援藏工作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三条规定,参加当年导游援藏工作,并被评选为“全国援藏导游员先进个人”的导游员,予以奖励晋升导游等级,原导游等级工作时间须满两年,奖励晋升最高级别为高级。奖励晋升时效为参加导游援藏当年年底前。

  3、根据《导游援藏工作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三条规定,评选为“全国援藏导游员西藏自治区先进个人”的导游员,在当年或第二年的导游等级考核中,可享受一次总分加十分的奖励;

  4、凡符合以上规定可加分及奖励晋升的情况,由各设区市导考办将考生资料以书面形式连同请示件(设区市旅游局盖章)于10月9日前报送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

  (六)考试收费
  根据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2009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费(2009)132号文的规定,2009年初级导游员报考中级导游员考试费每人150元(每科75元,共2科)。中级中文导游员报考中级外语导游员考试费75元。
考试费由各设区市旅游局代收,汇同报名材料一起上交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户名:福建省旅游干部学校,开户行:农行福州市鼓楼西城分理处,账号:110501040000857)。

 

  三、组织考前培训
  我省中级导游员考前培训,坚持“培训自愿,考培分开”的原则,委托省旅游干部学校和厦门旅游培训中心负责组织,考生可自愿选择培训地点和参加培训,不参加培训的不加收培训费。省旅游干部学校和厦门旅游培训中心按照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制定的《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大纲》组织培训,要确保师资,保证培训质量。培训时间及办班形式自行安排,收费严格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四、公布成绩及发证
  评卷工作由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统一组织,并将考试成绩于12月18日之前报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审核,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公布。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被认定通过,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委托我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发放“中级导游员证书”。未通过考试的考生,单科合格成绩不予保留,也不予补考。考生可登陆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查询成绩。

 

附件:1、《2009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
   2、《2009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考生情况汇总表》(中文类)
   3、《2009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考生情况汇总表》(英文类)
   4、《2009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

 

                                                福建省导游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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